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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团中央执行委员会从成立至今已五个月,对各地方团发出通告共计有二十四次:有的关于事务,有的关于训练,有的关于运动,大半于本团发展上甚有关系。 我们现在感觉着有许多通告,每个团员均须知道,均须了解;有许多通告在表同情于我们而欲加入本团的人均须知道,均须了解。所以拣彼等中可以发表而且有发表的必要的,在这里发表。凡我同志或非同志,对于这些通告有何种意见,均可来信讨论,我们是很欢迎很盼望的。 (一)本团第一次全国大会通过各种议案,已在本团机关报“先驱”第八号上公布;各处地方团,从接到该报日起,限二星期内一律改组完竣,呈报中央。各种议案,亦须次第依法执行。 (五)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以一省为一区;但因交通上的关系,中央执行委员会得斟酌情形而改变各区之界线。 ——“先驱”第十二号 1922年10月15日出版
(1922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