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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中 央 办 公 厅
全 国 青 联 秘 书 处
 
中青办联发[2000]1号
 
关于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青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青联:

  为集中展示走向新世纪青年一代的崭新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为实现党的跨世纪宏伟目标努力奋斗,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于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评选表彰第四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现将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把握候选人的条件。“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青年的最高荣誉,其候选人必须是青年中最优秀的分子,应符合以下条件:(1)14周岁至40周岁的中国青年;(2)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3)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作出了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2.进一步拓宽推荐渠道。除各省级团委、青联、共青团和青联的全国性专项评选表彰机构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外,欢迎社会各团体、部门积极推荐“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其推荐方式为,一是可向省级团委、青联推荐,由省级团委、青联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二是提交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党组织的书面意见,直接向团中央、全国青联推荐。

  3.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各申报单位对所推荐的候选人要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并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征得候选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推荐的候选人应填写“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申报单位签署意见。

  4.候选人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0日。请各单位在此日期前将候选人申报表和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两份报团中央组织部。(通讯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联系人:崔冰)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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