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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期
(总第263期)

 

共青团中央青工部编
2006年03月20日
 

团黑龙江省委认真开展青工技能振兴计划
技能培训学分制试点工作

  按照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高技能人才队伍,紧密结合黑龙江实际,在全省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学分制试点工作,扎实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的深入实施。

  1、确定试点单位,明确试点任务。接到中青办联发〔2006〕3号“关于在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中进行技能培训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后,团黑龙江省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做出全面部署,确定在全省十三个市(地)全面开展试点工作,以便在全省各地全面总结推广。各地按照团省委的要求,分别选择了振兴计划工作扎实、青工集中,团的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全省共13个企业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团地市委主管书记作为试点企业第一联系人,团省委青工部也与试点企业建立直接联系,试点工作的情况可随时直接向上级沟通反馈,随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以便帮助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通过试点形成符合本地本单位青工成长的培训机制。

  2、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一是结合试点深化导师带徒、拜师学技、名师带高徒等活动。通过活动加强对青工进行岗位技能的训练,提高专业操作水平和专业理论水平。同时,积极推荐青工参与企业地方组织的各种专业技能培训,为青工获得更多在职培训学分创造条件。二是深入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工积极参与项目攻关、技术革新、五小发明等活动。带头学习应用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及时总结表彰青工的创新成果。在青工中开展创新能手的评选表彰活动,拓宽青工创新学分积累的途径。三是结合试点广泛开展青工岗位技能大赛。为配合做好试点工作,团省委联合省劳动厅、人事厅、财政厅、国资委、省报、省电视台等单位在全省实施了青工岗位技能大赛,在全省青工中掀起岗位练兵热潮。各地尤其是各试点企业层层开展大赛,努力扩大参与面,按照不同层级取得不同名次,为青工积累学分。通过大赛进一步调动青工学技的积极性,推动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3、注重工作积累,认真做好试点的基础工作。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我省下发“青工技能振兴计划手册”的使用,建立青工技能培训档案,在原有手册内容的基础,将青工的培训情况充分打分量化,档案由团组织保管,定期由劳动部审核,档案记载的学分,做为青工晋升职业技术等级的基础依据;规定每季度各试点企业情况报团省委青工部,以便更好地总结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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