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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期

 

团中央权益部编
2007年05月08日
 

团中央广泛征求青年对就业促进法(草案)的意见建议

  为广泛收集和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配合全国人大做好就业促进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共青团中央近日专门开设了博客,并在中青网和中国共青团网站开通了征求青年意见和建议的专栏,同时,通过举办“就业促进法与青年座谈会”、和谐茶社论坛等多种方式,收集汇总各界青年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截至4月22日12时,共收到意见428条,这些意见将已经过汇总整理报送全国人大相关部门。

  在征求意见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北大法学院教授贾俊玲、叶静漪,全国律协劳动保障法委员会主任姜俊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杨汉平等专家学者和进城务工青年代表、大学生代表、军转干部代表、社区青年代表、律师和企业界代表共计150余人在座谈会和论坛上围绕就业促进法阐述了观点和意见,并进行了互动交流。

  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针对大家关心的大学生就业问题,有建议提出,本法中应当增加以下内容:政府要积极推动对大中专学校在校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转变就业观念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建议增加扶持大学生创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和西部边远地区就业的内容。

  针对劳动预备制度,有建议提出,希望能在本法中明确具体的政府部门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免费的职业培训,并明确培训的最低时限,并将未能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也纳入劳动预备制度,鼓励用工单位提供见习岗位,实行职业培训。

  针对就业歧视问题,有意见提出,当前因户籍和婚育状况导致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建议本法案能够明确写入反对就业中的户籍和婚育状况歧视,同时建议对“就业歧视”的概念予以明确界定,增加或明确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特别是要保障进城务工青年等群体的平等就业。

  针对当前就业中介机构中存在的乱收费、欺诈行为较多等问题,有意见提出,为更好地落实总则中规定的政府责任,建议法律中增加有关政府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减免税收等方式,鼓励并扶持公益性职业中介机构发展的有关内容,同时要加强对就业中介机构的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就业中介机构的透明度,严厉打击“黑中介”等不法行为。

  针对童工和未成年工问题,有建议指出,本法应写入禁止使用童工的内容,并规定招用未成年工的单位,要安排所招用的未成年人从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工种、工作内容,严格限制工作时间,违反规定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罚。

  征集的意见还涉及法律草案制定依据、政策支持、公益性职业培训、就业资格证书等多个方面。

  同时,为密切与青年的联系,畅通青少年利益表达渠道,建立青少年利益表达的长效方式,团中央权益部除在新浪网开通博客,正加快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以此搭建起与广大青少年沟通的新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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