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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第8期 (总第24期)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
 

黑龙江省成立13个“消防志愿者服务总队”

  日前,黑龙江团省委和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召开了全省消防志愿者行动推进会,会上,宣读了《黑龙江省2009年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公民对公共消防安全环境的需求日益增大,参与消防公益事业的热情日益高涨。“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则是推动社会平安、和谐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黑龙江省着力推进高校的“大学生消防志愿者联盟”工作,目前所有的高校都成立了大学生消防志愿者队伍,人数已近20万人。他们积极参加消防宣传、火灾隐患整改等活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为维护一方消防安全,稳定火灾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刚刚过去的“大冬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3000名消防志愿服务队伍作为一支生力军发挥了突出作用,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会议强调,要建设省、市、县(区)三级消防志愿者组织机构网络。今年4月底前,全省所有的县区都要成立“消防志愿服务大队”,13个市地的“消防志愿者服务总队”和全部“消防志愿服务大队”都要设置办公室,执行统一的管理办法。三级组织机构网络的建设将使消防志愿服务覆盖全省,整齐划一,实现服务效果的最大化。要建设基层消防志愿者服务队伍。全省消防部门要与团组织沟通和协调,力争达到2009年消防志愿者招募目标。同时,要对已经建立的志愿者组织,特别是与各高校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在保留其“名称”、活动内容和基本特色的基础上纳入当地消防志愿者组织,统一注册,统一培训,充分鼓励和调动群众热情参与消防志愿服务。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的工作制度。省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已经将消防志愿者行动作为重要内容加入到了09年省政府与各地市政府签定的《2009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中,今后将结合消防志愿者行动的广泛性、专业性、长期性等特点,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各项制度,及时指导解决消防志愿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有章可循、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要建立基层消防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制度。团省委和总队将共同制定文件,对消防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组织建队、服务记录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切实用规章制度对建立在县区、乡镇、街道、企业、学校、社区的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志愿服务队进行有效的管理。为保证消防志愿者行动开展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对消防志愿服务工作的经费支持,充分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筹资机制,为开展消防志愿活动提供保障。各市地可以筹建消防志愿者基金会,争取社会募捐,,维持志愿者组织日常运作以及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

 
 相关链接: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简报 第22期]大冬会消防志愿者在行动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简报 第21期]“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相关成员调整情况通报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简报 第20期]“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2009年工作打算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简报 第19期]“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 2008年度工作总结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简报 第18期] 国外消防志愿服务综述系列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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