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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岳同志在2005年“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论坛”闭幕式上的总结讲话
 
(2005年12月17日)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05年12月17日
 
 

  论坛的各项议程顺利进行完毕。我代表主办单位,向两个研究会的同志们表示问候,向论文获奖的同志表示祝贺,向所有关心、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工作以及参与“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今天下午召开的预防办主任工作会上,我就明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了讲话。这里,我重点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研究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本次论坛的成果

  这次论坛开得很成功。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及时。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央领导同志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作出重要批示的背景下,论坛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和路径”开展研讨和交流,时机和主题选择得非常及时恰当。二是丰富。在这次论坛上,顾秀莲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周强同志提出了明确的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开通了“中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站”,评选表彰了一批优秀的研究成果。论坛采用了演讲、互动式研讨、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很丰富充实。三是合作。这次论坛是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共同主办,广东省委、省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参加论坛的既有理论研究工作者又有实务工作者,不仅有内地专家学者还有港澳地区同仁,显示出济济一堂、群策群力、团结合作的良好局面。四是实在。论坛召开前,主办单位征集了论文,汇编了论文选辑,形成了具体的成果。论坛上,与会代表畅所欲言,交流了经验,开阔了眼界,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获。大家对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了有益的建议,使得明年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总之,这次论坛是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的一次总结和展示,论坛开得比较务实,比较活跃,收到了好的效果。

  二、关于两个研究会今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是“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进的第一年。一年来,在中央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下,在预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级团组织、预防办、各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今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研究工作在以往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推进。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各地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演讲。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讨会等活动。推荐专家参与了全国人大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工作以及到部分地方演讲,帮助地方提高青少年犯罪研究水平。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等省共同举办“为了明天——长三角首届‘法治社会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推动青少年犯罪研究区域合作与交流。北京召开了少年司法制度、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等研讨会,山东、湖南、宁夏、福建、广东、四川等省举办了有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学术研讨会和演讲等活动。

  二是研究成果更加丰硕。研究会开展了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共收到论文120多篇,评选出80篇优秀论文。编辑出版《青少年犯罪研究》、《青少年法律研究通讯》杂志共6期。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正在编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年鉴》和《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与对策研究》等书。各地的研究会也编辑了地方青少年犯罪研究论文选集,出版了一批学术著作。

  三是组织网络更加完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转由团中央主管后,在团中央的重视和中央综治委预防办的大力支持下,今年落实了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门的办公场所,团中央还划拨了启动经费,为研究会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两个研究会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管理,通过开展活动凝聚和团结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青少年法律研究人才,进一步壮大了队伍。通过加强联系和指导,促进了省级研究会和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湖南、四川、山西、广东等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转由团省委主管或新成立了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初步理顺了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开始形成。

  四是对外交流更加密切。2005年,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先后与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耶鲁大学中国法律中心、韩国江陵大学、新加坡触爱社会服务组织等国外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专家和有关机构建立联系,就青少年犯罪研究交流合作进行了探讨,并派员参加东盟10+3“青年与网络”专题研讨会,加大了国际交流合作力度。部分省、区、市的研究会也组织了对外交流的团组,接待了来访的外国有关专家。

  三、关于明年的研究工作

  当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青少年违法犯罪总量仍然较大。今年上半年,14至25岁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44.7%。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明显。2005年1至7月,全国判决生效未成年罪犯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23.96%。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今年6月,锦涛、罗干同志又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作出重要批示,锦涛同志明确指出:“要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罗干同志要求:“认真贯彻锦涛同志的重要批示,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殷切关怀,体现了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进一步开展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一,把握大局,突出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法律研究工作重点。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法律研究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工作放在党政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抓好落实,确立研究重点,深入推进研究,提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和建议。具体来讲,一要抓好重点人群。例如对流浪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区闲散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调查研究,为立法、司法和预防工作出谋划策。二要抓好重点课题。例如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社区预警监测机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重点课题研究,能够做出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预防工作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三要抓好重大契机。明年全国人大将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明年又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十周年,要及时开展相关培训,搞好宣传普及,推动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进一步深入。

  第二,开展活动,提高凝聚力和影响力。一是要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研究。承担党和政府委托的重点研究项目,积极参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调研,编辑出版学术著作等,通过开展研究提高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法律研究的学术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二是要举办各种形式的论坛。要办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打响“为了明天工程”品牌。要联合综治委、法院、检察院、教育、文化等部门举办分行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就青少年犯罪心理、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社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青少年普法教育等课题举办分类别的论坛。省级团委、预防办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联合综治部门举办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区、西部、东北等地区的区域论坛。三是要抓好培训。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学习培训,普及法律知识,联合综治部门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社区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工作培训,以及法律教育和自护教育的师资培训,提高各地预防工作水平。四是要扩大对外交流。明年要组织考察团出访,加强与国外和港澳台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法律研究组织、高校、研究所的联系与交流。

  第三,促进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一是要在队伍建设上打基础。通过研究会的工作,培养人才,扩大影响,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发挥理事会核心作用,完善理事的年龄结构,发展青年优秀专家加入理事会;完善理事的专业结构,增加理事会中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的名额;完善理事的地区结构,发展港澳地区人才作为理事。二是要在制度建设上花气力。进一步完善各级研究机构的运行机制,加强对专业委员会的规范管理,加强秘书处与各省级研究会、各专业委员会的项目合作,发挥“地方”和“中央”两个积极性。三是要在阵地建设上下功夫。做好《青少年犯罪研究》、《青少年法律研究通讯》杂志等阵地的建设,团中央正在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创办全国公开发行的《青少年法律》杂志,如能获得批准,将是宣传和研究方面一块很重要的阵地,要下大力气建好这个阵地。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站维护和建设,把杂志和网站作为凝聚研究队伍、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扩大研究会影响力的有效载体。

  四、关于工作要求

  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工作,需要各级共青团组织、预防办、研究会和广大会员齐心协力,相互配合。

  共青团组织、预防办要更加重视研究和研究会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个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加强研究,把握规律,可以为实践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各级共青团组织、预防办要把研究工作摆到更重要的位置,要履行好作为本级研究会主管部门的职责,关心研究会工作,发挥研究会的作用,促进研究会发展。一方面要加强指导。做好研究会的管理指导工作,在研究会机构设立运转规范、人员配备、队伍建设、确定课题、举办论坛等方面进行规划。另一方面要大力支持。研究和帮助研究会解决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促进研究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研究会要进一步发挥作用。一是围绕党政大局,做好理论研究,开展相关活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研究层次,繁荣学术研究,使研究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域中真正有所作为、有所建树。二是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当前,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法律研究工作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既有党政的高度重视,又有团组织、预防办的大力支持,还有社会各界的热情关心。各级研究会不仅凝聚了国内一流的理论研究专家学者,还聚集了一大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线的实务工作者。要抓住历史机遇,发挥好各方支持、研究力量强、联系面广、资源丰富等现有优势,将方方面面的力量汇聚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这项事业中,形成合力,做出一流业绩。

  各会员单位和广大会员要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各省级研究会、专业委员会、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要积极开展工作。把各自研究纳入到研究会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与研究会经常联系,提交研究论文,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研究会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研究会的良好形象。研究会的老同志要发挥余热,切实起到传帮带的作用,中青年会员要充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新会员要加强学习,迎头赶上,形成一个老、中、青结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梯队,多出研究成果。

  研究会秘书处要做好服务工作。一是要加强沟通。积极与各省级研究会、专业委员会、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保持联系,了解情况,收集需求,增强交流,促进感情。二是要强化服务。及时帮助会员解决困难,用服务凝聚、团结更多青少年犯罪研究人才。三是要开拓创新。以创新发展会员的方式,不断扩大队伍,创新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会员出优秀成果和研究精品。通过扎实的工作,把研究会真正办成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法律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共同的家园。

  同志们,2006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新的一年就要来临,祝同志们新年愉快,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2006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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