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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央  宣  传  部
中 央 党 史 研 究 室
教     育     部
共  青  团  中  央
 
中青联发[2007]13号
 
关于开展“五·二○”学生运动60周年
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党史研究室,教育厅(教委),团委:

  今年5月20日,是“五·二○”学生运动六十周年纪念日。六十年前,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国民党统治区约60个大中城市开展了“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人民革命运动。“五·二○”学生运动中,广大青年学生高扬爱国主义旗帜,以国家兴亡为己任,坚持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积极投身中国革命的伟大实践,至今仍然为我国青年运动指引着正确的方向。

  为纪念“五·二○”学生运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宣部、中央党史研究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于今年“五·二○”期间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以“继承爱国传统,奉献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系列纪念教育活动。重点通过回顾和纪念“五·二○”学生运动这一历史事件,进一步弘扬我国学生运动的光荣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广大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纪念“五·二○”学生运动60周年。

  二、活动内容

  1. 2007年5月中旬,北京、天津、杭州等城市组织青年学生采取主题团日、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纪念活动。上海市组织“纪念‘五·二○’学生运动60周年研讨会”,邀请当地参加过“五·二○”学生运动的老同志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领导出席,部分学生代表参加。

  2. 2007年5月20日,南京市组织部分老同志和学生代表参观“五·二○”学生运动纪念地。5月20日晚,南京大学举办以“继承爱国传统,奉献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校园文艺晚会。

  3. 5月20日上午,中宣部、中央党史研究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北京市委,在北京举办“纪念‘五·二○’学生运动60周年座谈会”,部分参加过“五·二○”学生运动的老同志代表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会议,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三、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各省(区、市)党委宣传、党史、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学联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纪念活动的指导,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精心设计组织相关活动。

  2. 讲求实效。要通过开展纪念活动,使青年学生了解这一事件,受到一次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3. 注重宣传。各地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要发挥优势,为纪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纪念活动有关事项,请与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联系,联系人:王松山、秦猛;电话:010-65277855;传真:65277482;电子邮箱:daxuechu@sina.com

  

                        中央宣传部
                        中央党史研究室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2007年4月26日


(2007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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