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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决议案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06年11月10日
 

1925年1月通过

 

  第三次大会听了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之后,认为在这十七个月中间,客观方面因为反动势力的压迫,党与团的未能切实分化,经济人材的不敷分配;主观方面因为负责人员的不明了青年运动的意义与缺乏办事的经验,中央局的软弱与办事的迟钝,各级委员会的技术工作的欠缺,使全团的工作呈现出来种种的缺点。为纠正这种种缺点,大会决议:

  一、在反动政局之下本团的秘密是必要的,但本团仍当斟酌情形,随时公开的发表主张,代表青年的利益而奋斗,以获得青年群众的同情,而使本团成为青年群众的组织。

  二、各级委员会应当敏捷利用各种宣传与作实际活动的机会,使青年群众认识本团的特性与精神;关于各种纪念节日大运动,上级机关应早期通告,以便团员均得为充分的预备。

  三、本团出版物的推销,与本团宣传工作扩大有密切的关系。各级委员会均须妥设方法,使出版物的势力,遍布到一般青年群众中去。

  四、各支部在机关中,必须特别注意代表本机关青年群众的利益而奋斗,这样,才能在行动上,使青年群众认识而信仰本团。

  五、各级委员会应当特别注重各种经济的争斗,对当地发生的学潮、工潮均应迅速决定对付策略,详细记录其经过情形,研究其失败或胜利的原因结果,以从这中间使我们学习出来怎样能更有把握的去作经济的斗争。

  六、为改变一般青年的思想,使他们脱离封建制度下的伦理、礼俗与资本主义下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本团必须站在无产阶级的立脚点上,努力从事于文化运动。

  七、为要使本团能得着指导全国学生的地位,本团仍应注重扩展学生运动,同时,本团亦当注重青年工农运动,加增对于他们的宣传工作,随时努力把他们组织起来。

  八、中央委员会受全团的委托,为全团最高的指导机关;所以中央委员必须负责能为本团工作。中央委员应当注意全国团务有计划的发展,对于尚无组织的地方,应筹划如何发生组织;对于已有组织的地方,应明了该地方的详细情形,随时对于该地负责同志,与以详细而具体的指导。中央对于少年国际亦应发生更密切的关系,常时详细报告工作情形,以便在工作上得着少年国际的指导。

  九、各级委员会均应注意改进技术上对于调查、整理、统计、报告等工作,使其更适宜于促成本团的发展。

  十、地方应当认真征收团费,如可能时应当除团费外,征收常月义务捐,以供给本地方工作上需用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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