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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下午,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实施前夕,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先后来到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和秦淮区“诚爱”青少年成长基地,专题调研江苏省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王雪峰、团江苏省委书记魏国强、团南京市委书记邢正军等陪同调研。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去年底刚刚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早在2000年该院就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办公室,先后建立了告知权利、社会调查、心理测试、法律援助、跟踪帮教等“五项制度”,把握案件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监所检察、案后改造等“六个环节”,立足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检校共建,设立社区矫治基地,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引进省社科院心理学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等,积极探索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途径。
卢雍政认真听取了鼓楼区检察院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察看了鼓楼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办公室,对鼓楼区检察院在青少年权益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表示赞赏。他强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共青团的一项基本职能。今年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届委员联组讨论时的讲话,为共青团组织进一步找准定位、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对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立法原则、保护措施等方面是一个大的飞跃。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学习教育、就业创业、身心健康、恋爱婚姻、权益救助、犯罪预防”六大重点领域,依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充分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办”职能,建立“12355”和“青少年维权岗”“两个”平台,建设专兼职团干部和社会工作者“两支”队伍,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构建党政主导、共青团协调、全社会参与、事业化推进、覆盖城乡、面向全体青少年的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稳定因素,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诚爱”青少年成长基地由秦淮区检察院、团区委于2004年4月首先在夫子庙街道小西湖社区建立,通过聘请专职社工、整合职能部门和社会资源,主要为进入司法程序的失足青少年进行社区矫正,目前已推广到全区,各街道都腾出三间不少于6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于基地办公,并出台了系列规章制度,确保“诚爱”基地工作的顺利开展。近两年来,160多名未成年人进入基地矫治、帮扶,已有15人返校就学、8人自主就业、9人在街道帮教基地就业、6人考取大学,均无犯罪记录,矫治率达100%,且2006年经区法院判决的未成年犯罪案件数和人数同比下降49.3%、61.6%,“诚爱”基地以其低成本、高效益的社会效果获得了广泛认可,被誉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秦淮模式”。
在听取了秦淮区“诚爱”基地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察看了红花街道“诚爱”基地办公室后,卢雍政充分肯定了秦淮区的工作经验,认为“诚爱”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在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上走出了一条新路,特别是引入专业社工理念开展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在工作思路、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为全国推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要宣传推介“诚爱”基地的好经验,进一步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继续推动这项创新性的事业不断发展。
(团江苏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