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共青团中央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中央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中央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在团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中央机关主要工作任务是:

  1.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在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开展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调研,开展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开展有关活动。建设网上共青团,深入开展青少年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对中央团校、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团干部和青少年教育培训机构,青少年报刊网站等团属新闻宣传阵地以及“青年之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工作。

  2.组织青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从工作资源、工作力量、工作载体等方面,大力支持和推动在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中的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深入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服务、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挑战杯”竞赛、“三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助力脱贫攻坚、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等工作,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3.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承担《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协调、督促职责,推动形成落实青年发展政策、促进青年更好发展的工作体系和合力。聚焦青年在学习成才、身心健康、婚恋交友、就业创业、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普遍性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项目。发挥共青团组织体系优势和公益基金会、社团、社会组织作用,开展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残疾青少年等关爱帮扶工作。

  4.反映和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在全国广泛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向各级“两会”提出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提案和建议。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推进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参与和推动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巩固和扩大党领导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着眼更好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开展与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工作。着眼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和宗教工作。

  6.做好青少年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执行国家青少年外事政策。开展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深入开展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青年交流与合作,认真落实国家级人文交流合作框架下青年领域相关工作。开展青年对外宣传工作。

  7.承担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中央部门决算包括:共青团中央机关本级和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总收入47537.94万元,支出总计47537.9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4.51万元,增长0.92%。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于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61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21.8万元,占86.2%;经营收入4636.75万元,占12.33%;其他收入552.39万元,占1.47%。

图2:收入决算

  三、关于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3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0.73万元,占23.24%;项目支出26757.64万元,占66.36%;经营支出4196.31万元,占10.41%。

图3:支出决算

  四、关于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0189.8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17万元,增长0.25%。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关于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47.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5%。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82.88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转资金力度。

图5: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财政拨支出35547.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617.56万元,占74.88%;外交(类)支出65万元,占0.18%;教育(类)支出1691.86万元,占4.7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05.55万元,占14.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5.69元,占4.23%;住房保障(类)支出562.3万元,占1.58%。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9712.84万元,支出决算为3554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4%。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97.72万元,支出决算为653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1%。用于共青团中央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702.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08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4%。用于共青团中央开展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工作和青年统战、青年外事工作的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转资金力度。

  3.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该项目为2017年年中财政部追加项目,支出决算为65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承担的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4.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5.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5%。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运行费、培训业务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共青团中央新闻出版业务项目经费。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40.5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该项目为2017年年中追加项目,支出决算为500万元。用于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共青团中央所属的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5万元,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共青团中央新媒体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85.92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1%。用于共青团中央离退休干部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追加离退休经费。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5.69万元,支出决算为4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8%。用于共青团中央离退休干部处为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追加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5%。用于共青团中央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4%。用于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提租补贴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5%。用于共青团中央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的支出。

  六、关于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90.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226.3万元,支出决算为927.28万元,完成预算的7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38.15万元,完成预算的73.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受国外合作方、国际组织工作安排的影响,部分因公出访任务未能全部实施。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38.15万元,占90.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7.62万元,占8.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1万元,占1.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38.15万元。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与77个国家的143个政府青年事务机构、政党青年组织和涉及青年事务的社会团体,24个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青年组织,以及台港澳地区青少年团体和青年组织有着交往关系。2017年共组派青少年交流团组46个、905人次,其中:赴国外访问团组34个、883人次,赴台港澳地区访问团组12个、22人次。经费用于出访人员出国(境)旅费、境外食宿费、公杂费、签证费、集训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7.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7.6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出租车费、过桥过路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1万元。支出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用于接待专家学者及地方团干部住宿费、餐费等费用。

  八、关于共青团中央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24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6702.0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共青团新闻媒体专项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经费”“中国青少年专属互联网平台”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立项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较为合理、资金及时到位、财政预算执行率较高;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且能有效执行,项目实施单位建立相应的业务、财务监控措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自评结果

  我委2017年度在中央部门决算中反映“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青少年(团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培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4.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40.5万元,执行数为1729.11万元,完成预算的93.95%。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简单,效益指标考核困难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方式和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7年度)

  青少年(团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培训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青少年(团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培训项目自评得分9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5.31万元,执行数为1505.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当年新增设备,同时部分设施设备逐渐老化,各项损耗增加,导致能耗下降略低于预期。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加强成本控制,在保证基地各项业务工作高效开展的同时控制能耗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7年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共青团中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9.92万元,比2016年增加513.82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委对机关内网系统软、硬件进行了升级改造,相应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共青团中央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5.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2.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9.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2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青团中央共有车辆46辆,其中:部级领导工作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39辆,其他用车5辆。(按照中央和国家公务用车改革规定,我委已在2014年11月上交了21辆公务用车,2017年12月底尚未办理完账务资产核销手续,仍按原数量填报决算;2017年,中直管理局调拨给我委3辆公务用车,我委相应退回3辆旧车,退回手续正在办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共青团中央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共青团中央开展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工作和青年统战、青年外事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用于共青团中央承担的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八、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运行费、培训业务费。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指共青团中央新闻出版业务项目经费。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支出。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共青团中央用于新媒体工作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共青团中央离退休干部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共青团中央用于离退休干部处为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