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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甘肃省团灵台县委推行基层团建目标考核责任制,取得了初步成效。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责任意识不断强化。推行团建目标考核责任制,形成了良好的工作牵引、科学的实绩考评、严格的奖惩激励机制,各级团组织负责人抓团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分管领导亲自抓、团组织负责人具体抓、团组织成员配合抓,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团建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目标措施更为具体。基层团建工作落实是个老大难问题,在推行团建目标责任制后,把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具体化,对能够量化的目标提出更为明确的指标要求,对不容易量化的目标尽量细化、具体化,从而使一些无法考核的“软任务”变成了能够衡量的“硬指标”,使全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干部真正明白团建工作 “抓什么,怎样抓”,每一项工作要“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目标”,避免了目标不明,任务不清,重点不突出的现象发生,实现了团建工作抓有方向、建有目标、干有标准。
三是抓建活力明显增强。推行团建目标考核责任制,改变了过去抓与不抓、抓好抓坏一个样和团组织抓建缺乏有效手段、“气不硬”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各级团员干部抓团务工作的思维定势由原来的“突击抓”变为“经常抓”、“跟上步子走”变为“超前创新走”,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自我发展和自主创新意识。
四是机制内力有效激活。实行团建目标考核责任制,引入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奖优罚劣等长效机制,变外压担子为内激活力,有效地运用激励手段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干部干实事、创实绩。带动一方群众,发展一方经济,改变一方面貌,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