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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现有执业律师8745人,其中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639人,分布在全省各市、县(市、区),并有1名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的专业特长和网络优势,扎实推进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江苏省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法学会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志愿律师作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意见》,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与志愿性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法律援助、法学研究、法律监督等重点工作项目,加快构建科学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努力为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重点组织开展六个方面、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志愿律师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组织开展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建设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开展律师与未成年人面对面活动,组织法制宣讲团,探索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办专题专栏,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建立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协作制度。成立“12355法律服务律师团”,将全省志愿律师纳入接听“12355”热线电话服务体系,建立志愿律师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值班制度,认真接听接待来电来访,帮助解决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受理的各类未成年人法律服务问题。尚未开通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市、县(市、区)将联合设立青少年法律维权热线,建立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点,畅通未成年人诉求表达渠道。
三是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志愿律师的专业优势,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主动为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当事人提供义务法律帮助。组织志愿律师积极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主动承办更多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保障政府法律援助之外的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充分发挥全省志愿律师协作网的优势,异地联动、协作开展未成年人案件调查,推动、协调律师办理各类未成年人维权案件。
四是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密切关注媒体报道以及各方面反映的未成年人问题,建立未成年人舆情收集、分析、评估、处置机制。积极介入有影响的未成年人案件,及时发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法律工作者的声音,主动提供律师建议,接受委托开展律师调查,引导未成年人及涉案群众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维权,合法、有序、有效地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五是推动未成年人法学研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和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对策建议,不断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立法建议和意见,推动和参与相关立法活动,创新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推动制定和落实有益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果惠及更多的未成年人。
六是发展未成年人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志愿律师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活动,壮大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对受到重大伤害、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资助,积极开展结对帮扶、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为流浪、留守、外来、闲散、失学、失足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送温暖、献爱心,努力为未成年人多办实事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学习教育、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江苏省有关单位联合成立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志愿律师工作协调小组,并组建了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各市、县(市、区)也将建立共青团、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法学会、律师事务所、志愿律师的联系协作制度,积极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注册为志愿者,紧密联系各地实际,在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工作的队伍、项目、机制、阵地建设上下功夫,集中组织每名志愿律师每年至少办理1件以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或法律事务,联系1所以上中小学,开展1次以上法制讲座,参加1次以上有关未成年人的公益活动,撰写1篇以上未成年人法律业务文章,经常性地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努力形成工作特色、品牌和优势。团江苏省委等有关单位还将定期评选表彰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和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律师,组织评选年度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件,积极选树工作典型,动员更多的各方面专业人士加入到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