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团沈阳市委、市法学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进行,沈北新区团委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为目标,根据普法规划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普法网络
一是为青少年营造守法和谐的成长环境。在组织青少年学生上好法制课、观看法制电影、学习法制书刊的同时,充分发挥教师与家长的主渠道作用,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增强宣传力度,整合资源,增强广大教师监督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宣礼讲法,及时帮助、引导学生远离犯罪,特别要关注问题学生学习、生活等问题;倡导并开辟了“青少年普法园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专题活动,并充分利用乡村文化节开展各种内容健康向上的文化节目。
二是为青少年营造保障权益的法制氛围。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学校为重点,加大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开设法制课,并从公安机关聘请了37名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到中小学校讲法制课,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的建设,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有阵地依靠。全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意识明显提高。
二、注重教育为先,普及法律知识
一是抓好团区委机关及全区团干部的法律教育工作。在全区落实法律教育工作的重点在于团区委机关及全区团干部的学法和用法,同时它也成为团组织普法工作的重点。近两年来,团区委充分利用理论学习时间、民主生活会或其他会议空余时间对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法制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自由讨论、阅读法律报刊等形式提升机关干部法律意识,并带动全区各条战线上团干部积极学法、用法。
二是加强对全区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并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护防卫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结合新区发展实际,针对全区青少年具体情况,开设法制教育校本课程,确保在学生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另外,将自护教育作为各中小学班会和“法制教育课堂”的重要内容,结合实例,现身说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在寒暑假到来前,对学生出游、饮食、防火、防水、防电、禁放烟花等行为进行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防自救方法,提高自我预防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重点做好特殊群体的依法管理、依法帮教工作。对辍学在家的闲散青少年,逐步建立管理机制,做到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对进城务工青年要强化法制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做好维权和服务工作。对于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要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和矫治,做好这类青年的教育转化以及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的工作。
三、体现关怀关爱,落实预防工作
一是做好社区闲散青少年人员的调研摸底工作。为了摸清社区闲散青少年底数,切实加强我区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开展,团区委与各乡镇、街道配合,组织团干部对全区各乡镇街道社区内14—25周岁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状况进行调查,摸清底数,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
二是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推动他们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业。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图书、报纸、期刊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栏、专刊、专访、电影电视节目、专业网站等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社会热点问题等有利契机,以正面引导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运用文艺演出、报告、讲座、宣传橱窗、卡通画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造性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