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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协同党委有关部门大范围、深层次开展“党建带团建”工作调研,努力促成将团建工作目标纳入党建考核范畴,使党建带团建工作内容具体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推进“基层团建基础工程”机制建设,从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入手,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1、制定《自治区团的组织建设三年规划》,全面系统推进全区团的组织建设;
2、完善团内考核制度,把基层团建和基层工作放到首位。与之相配套,建立专门针对基层团建和基层工作的奖励机制;
3、建立组织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各部门品牌项目与基层团建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4、建立组织建设结对帮扶制度,城镇、企事业单位自治区级以上“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和“五四红旗团支部”都要与1个农牧区团组织结对,对后者在人才、团务工作、科技、资金等方面给予帮助,提高农牧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5、推进团干部联系点制度,重新调整确定自治区、盟市两级团委机关部门、机关干部联系点,并在《内蒙古共青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从地市以上级团委选拔工作骨干,深入基层蹲点工作。制定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为基层提供多方面服务的制度和定期上报联系点工作信息制度,印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简报》。
三是举办全区盟市级和旗县团委书记学习团十六大和团中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培训班。
四是全面实施“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十百千”工程。即,自治区团委重点抓十个“两新”组织团建工作示范点,12盟市团委共抓100个“两新”组织团建工作示范点,101个旗县(市、区)共抓1000个“两新”组织团建工作示范点,以此带动“两新”组织团建工作的全面活跃,年内力争实现凡是规模以上“两新”组织,100%建立团组织;凡是建立党组织并且有团员的,同时建立团组织,并明确团组织隶属关系。
五是开通内蒙古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网站,搭建全区团的组织建设网络平台。
六是加大流动团员的管理,开展与重点输入地省市的对接工作,探索流动团员管理的新模式。
七是开展乡镇苏木级团委书记直选试点和团代表常任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团内民主。
八是建立农牧区产业协会团建工作试点,构建“嘎查村团支部+农村牧区青年经济合作组织”的组织格局。在全区101个旗县各抓一个农牧区产业协会团建工作的试点。
九是积极推进从“选调生”、“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中选拔乡镇(街道)团委兼职副书记工作,增强基层团干部队伍的活力。
十是多方筹集资金,不断改善偏远贫困地区基层团组织办公条件和青少年活动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