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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使用团中央向基层区县团委提供的资助经费,确保工作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博州团委双措并举切实做到项目资助经费“财尽其用”。
一、认真制定工作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工作方案。各县市团委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切实做好团中央资助我区县级团委工作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市实际,本着“精打细算,钱用在刀刃上”的原则,认真制定了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工作方案。专项工作经费将主要用于:乡镇、村级基层团干部的业务培训;对基层团组织开展的各类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进行适当补助;对基层团组织开展的小型创业增收项目进行适当补助;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推动建立县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含协会、服务队)等。
二、切实履行《项目工作经费使用承诺书》,做到专款专用。各县市团委从三个方面履行承诺。一是成立资金使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经费预算审批制。各基层团委按照使用方案申请资金,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方可拨付。三是建立单独记帐制。项目经费使用各类票据单独存档,便于掌握情况和检查。 |